我局已受理编号为1012902、1003953、1012263、1036454、0227277、0225075、1024423共7个指标的换车、变更商号、补领批准通知书等相关业务,现予以公示30天。公示期内,如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请实名向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书面反映(电话:020-83111536,传真:020-83111537)。公示期内未有第三方提出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予以办理后续手续。
一、指标号为1012902(号牌粤ZN120澳)的指标所有人于2022年6月16日声明:办理变更商号、换车业务。
二、指标号为1003953(号牌粤ZH310澳)的指标所有人于2022年6月17日声明:办理变更商号业务。
三、指标号为1012263(号牌粤ZM616澳)的指标所有人于2022年6月17日声明:办理变更商号业务。
四、指标号为1036454(号牌粤Z59N8港)的指标所有人于2022年6月16日声明: 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五、指标号为0227277(号牌粤ZL531港)的指标所有人于2022年6月21日声明: 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六、指标号为0225075(号牌粤TVC038)的指标所有人于2022年6月24日声明: 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七、指标号为1024423(号牌粤SLZ333)的指标所有人于2022年6月27日声明: 遗失《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办理补领批准通知书业务。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2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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