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局《关于迅速申报粤港澳跨境货车司机信息的紧急公告》,部分粤港跨境货物运输企业向我局申报司机信息时,申报企业下属部分跨境货车司机在疫情期间暂不驾驶公司名下货车入出境。现将各企业申报的疫情期间暂不驾驶公司名下货车入出境的跨境货车司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0年9月6日12时结束。公示期间如有疑问,请相关粤港跨境货物运输企业通过电子邮件(cgcslk@163.com)或传真(020-83111537)向我局反映。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通报相关部门取消名单中跨境货车司机的入境豁免隔离资格,相关货车的通行往来资质仍按原有政策执行。
附件:疫情期间暂不驾驶公司名下货车入出境的跨境货车司机名单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0年9月4日
长者助手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