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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时间:2014-05-23 09:15 来源: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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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港澳直通车新办业务预约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以下业务符合新办条件的,暂无需预约可直接到我局业务窗口办理:

1、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办理的;

2、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的;

3、港澳入出内地公务车行驶牌证登记的;

4、内地出入港澳公务车行驶牌证登记的;

5、企业上两个年度纳税额都达到新办纳税标准的(即台港澳、外国商户在我省非山区投资,年纳税额3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山区投资,年纳税额15万元人民币以上。澳门商户年纳税额在15万元人民币以上)。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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