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粤港澳两地牌指标变更车辆相关服务措施的通告
(202302号)
为满足广大群众驾驶粤港澳两地牌车辆的跨境通行需求,自2023年4月18日至12月31日,实行粤港澳两地牌指标(不含客货运指标)变更车辆优化服务措施:已完成受理的新办指标申请或获批准时间不满3年的投资类新办指标,指标持有人需更换新车的,在新车车主为指标持有人或新车车主与旧车车主一致的情形下,可申请办理1次指标换车业务。
办理业务前,请登录我局网上办事大厅进行预约(网址http://jtglj.gdga.gd.gov.cn:8080/GAC_NET)。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