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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140/2015-00069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报告
发布机构: 广东省公安厅 成文日期: 2015-03-27
名称: 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4年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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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4年度)

发布日期:2015-03-2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4年广东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省公安厅政务网站“平安南粤网”(www.gdga.gov.cn)下载。

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邮编:510050,电话:020-83111807,传真:020-83111874,电子邮箱:gk@gdga.gov.cn。

一、概述

2014年,省公安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新闻媒体及政务网络平台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警务工作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和机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办事机构人员组成,明确厅直各部门、各警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完善厅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理顺各地机构设置,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优化工作流程。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优化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减少群众办事环节和申请审批程序,建立超时警告、限时督办、法制审查和举报核查制度,完善法定文书模板,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拓展公开平台。在原有新闻发布会、政务网站和公安微博等主动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开辟微信公众号、手机新闻客户端、地铁灯箱和专项成果展等新型公开平台,让公众及时了解我省公安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和打击整治工作情况,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强化保密安全。根据保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建立健全保密、法制、宣传和业务部门之间的政务公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对文件定密、信息公开和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保密安全要求,形成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审查工作机制。

(五)定期统计发布。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及时发布《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3)》,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系统业务数据,主动向社会公开工作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公安厅主要通过政务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和办事窗口等载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省公安厅通过上述载体及时公开全省性重大警务工作信息420条。其中,涉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和人员招考等方面的重点信息172条。

(一)新闻媒体公开情况。继续依托新闻媒体平台,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省公安厅全年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2场,新闻通气会3场,网络全程直播18场;按规定处理境内媒体采访85宗,境外媒体采访申请6宗,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平台发布稿件214篇,各新闻媒体实际刊发稿件约3300篇(次)。此外,省公安厅还与广州市广播电视台FM88.0频道、广州地铁建立合作机制,推出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广播及灯箱公告,加强社会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二)网络平台公开情况。继续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公安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和警务QQ等网络平台的重要作用,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公开的时效性和便捷性。据统计,省公安厅政务网络平台全年总访问量约为4.9亿次(PV),累计发布各类警务信息约1.7万条;处理网民咨询、投诉和举报信息约17.2万条。其中,政务网站平台约7.9万条,QQ警务平台约4.8万条,公安微博、微信平台约4.3万条,电子邮件2200余封,信息办结率为99.89%;全年共策划网络访谈、网络直播和知识问答活动21场(次),组织全省公安政务网站、微博、微信联动播报活动98次;开通搜狐新闻客户端应用,设计推出客户端专属页面,规范核心栏目设置,并建立了配套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三)办事窗口公开情况。坚持抓好厅机关办事服务窗口公开,以规范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和办理时限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公安厅信访办、出入境管理局、交管局、机场公安局和技防办等业务部门的对外办证办事服务大厅(窗口)均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栏或触摸屏电脑,主动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和收费标准,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4年,省公安厅共收到公民和企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经审查,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55宗。按申请形式划分:网上申请24宗,信函申请28宗,传真申请2宗,现场申请1宗。按业务类型划分:涉及治安管理(含户政管理)13宗,涉及交通管理9宗,涉及公安法制工作8宗,涉及刑事案件侦查及司法鉴定工作4宗,涉及其他事项的21宗。

(二)答复情况。省公安厅对受理的5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11件,不公开1件,已主动公开的2件,非政府信息20件,非省公安厅职责权限范围的7件,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补正的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4件,重复申请的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共接受公民和企业关于政府信息工作及相关事项的咨询约5.9万人次。其中:政务网站、公安微博、微信、警务QQ及电子邮件咨询约5.7万人次,电话咨询约0.2万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侦查、执法监督和网络安全等方面。目前,政务网站、微博、微信、警务QQ和电子邮箱已成为省公安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的核心平台。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人员情况。2014年,省公安厅安排2名民警和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收支情况。省公安厅日常工作所需费用全部在省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省公安厅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4宗,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诉讼4宗。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不够完善、深度和广度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对基层公安机关的培训指导力度亦有待进一步加强。2015年,省公安厅将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主动创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加强办事机构建设,调整和充实管理力量,加强工作经费保障。继续提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重点加强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和财务资金信息的公开,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继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努力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公信力。

(二)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继续加强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继续深化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网络新媒体平台建设应用,扩大公开和互动范围,及时推送重大警务信息,主动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开展基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依托内部网络,建立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剖析典型案例,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分析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点评和内部通报制度,加大对全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举报制度,并按职责范围依法及时予以调查、处理。继续加强日常工作考核,加大问责力度,有针对性地改进,全面深入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