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和管理要求》(GA990-2012)和《广东省公安机关爆破作业单位行政许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公通字〔2012〕242号)规定,广东省公安厅经审查研究,拟审批许可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为一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深圳市华西工程爆破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为二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汕头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现将上述拟许可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3年6月24日起至2013年6月28日止。公示期内,省公安厅将认真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拟许可单位的问题、情况。联系电话:020-83110073,传真:83110074,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5号大院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管理与行动处,邮编:510050。
一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共7家):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中铁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中人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深圳市和利爆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汉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蛇口招商港湾工程有限公司。
二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共7家):
深圳市华西工程爆破有限公司;
东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铁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中安爆破有限公司;
广东肇庆广地爆破工程公司;
深圳市华海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三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共3家)
汕头市宏大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吉祥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华源爆破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