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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40140/2012-00080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报告
发布机构: 广东省公安厅 成文日期: 2012-03-27
名称: 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1年度)
文号: 发布日期: 201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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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1年度)

发布日期:2012-03-2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度广东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七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平安南粤网”(www.gdga.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东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邮编:510050,电话:020-83111807,传真:020-83111874。

一、概述

2011年,省公安厅严格按照《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12号)和《印发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办函〔2010〕307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公开的载体和形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条例》规定,省公安厅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固化为文件办理过程的必要环节。对《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粤府令第142号)中省政府决定保留的省公安厅29项行政审批事项,细化内容,编制目录,通过省公安厅政务网站的专栏集中、全面地公开其法律法规依据、审批范围和条件、办事流程、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申请表格获取方式、咨询投诉电话等关键信息,方便群众知情办事。根据领导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省公安厅对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人员组成进行了调整充实。2011年3月,省公安厅按规定发布《广东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并在平安南粤网站发布报告全文及提供电子版供下载。

(二)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协调指导厅机关各业务部门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准确及时。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省公安厅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应用省政府统一开发的广东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管理系统,在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拓宽公民申请渠道,节约公民申请成本。

(三)加强省公安厅政务网站建设。根据用户需求和相关权威机构的评测标准改版升级省公安厅政务网站“平安南粤网”,紧紧围绕全省公安中心工作,丰富内容,加强管理,进一步强化警务咨询、信息发布、网上服务、警民互动功能。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整合各类警务服务资源,优化网上服务台设置,对居民、企业、外国人等不同群体的办事项目提供场景式、体验式服务;网上图文直播“在线访谈”节目30场、新闻发布会1场,开辟全省公安网络问政群——“平安论坛”板块,畅通网络问政渠道;筹划推出“2011平安春运”、“‘访民意听民生’大走访开门评警”、“打拐路上”、“大运安保”、“打四黑除四害”、“清网行动”等12个专题,突出反映我省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中心工作的重大举措和成效。同时,狠抓包括省公安厅政务网站在内的全省公安政务网站的安全问题,协调各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政务网站及时整改,严把政务网站的安全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省公安厅主要通过平安南粤网站、公安微博、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11年,我厅通过上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信息2.3万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厅机关发布信息2190条,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全省治安情况、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重大警方提示、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同时,省公安厅还通过平安南粤网站先后组织开展6次网上调查问卷活动,广泛征集公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加大了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依法公示并向社会征询意见的事项”公开力度。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进一步发挥政务网站核心平台作用。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全省公安机关信息化“服务措施一网办”建设工作安排,省公安厅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平安南粤网的建设和管理,着重完善网站的信息公开、网上服务、警民联系三大功能,使平安南粤网成为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核心平台。省公安厅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便民利民措施、重大工作部署和警务信息等重要信息,基本做到了第一时间在网站公开。省公安厅直属各主要业务部门也结合各自业务特点,通过平安南粤网站相应的警种频道公开了大量信息。据统计,2011年,省公安厅平安南粤网站访问量达到4.7亿次(PV),省公安厅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2.2万条,向订制用户发送警务信息电子邮件累计超过115万封。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安微博在信息公开方面的重要作用。省公安厅将信息公开的渠道延伸至公安微博,有针对性地及时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注,拓宽传播受众面和覆盖面,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更加有力。三是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2011年,省公安厅共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1场,新闻通气会2场,及时发布大运安保、“清网行动”、“断源行动”等不同时期的公安中心工作等方面的消息,并积极协调各地公安机关对广东公安机关“大走访”开门评警、“打四黑除四害”、“打拐”专项行动、“清剿火患”战役等重大活动和“为民公安的足印”、“6?26”国际禁毒日等重点宣传工作进行了精心的策划和宣传,及时回应公众关注,满足群众知情权。四是进一步优化公众查阅点设置。省公安厅除在出入境、交管和信访办等部门对外办事窗口设置集中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外,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优化、调整、增加警务信息公开查阅点,根据需要在派出所、车管所以及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专职人员服务等各种方式公开政务信息。五是进一步发挥传统媒体的传播优势。省公安厅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广东省公安厅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1年,省公安厅共发布稿件235篇,在各新闻媒体刊发稿件约5700篇(次),办理媒体记者采访申请122批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1年,省公安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其中20件为网上申请,2件为信件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申请条件的22件。其中,涉及交通管理执法依据的3件,涉及治安管理执法依据的1件,涉及刑侦工作1条,涉及出入境管理工作的1件,涉及监所管理工作的1件,涉及其它事项的1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省公安厅对受理的2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答复,答复率100%。答复意见中,同意公开的5件,不予公开的3件,非政府信息的8件,非省公安厅职责权限范围的5件,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补正的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2011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约1.77万人次,其中网站咨询约9500人次,电话咨询约1200人次,电子邮件及QQ在线咨询约3800人次,微博咨询约3200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出入境管理、治安管理、执法监督、刑事侦查、交通管理、经济犯罪侦查和网络安全监察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1省公安厅政务公开办安排2名民警和4名合同制工作人员承担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暂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省公安厅未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全年亦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2年,省公安厅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教育培训。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同时,通过加强培训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各警种和业务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同时,充分借助公共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务网站建设力度,巩固和优化现有网上服务,继续推出网上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