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个人住宅短、日租行为是否构成旅馆业的问题。根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短租房是以小时、天数为租期的出租屋,不属于旅馆业。经营旅馆业需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等规定,分别向市场监管部门、县级公安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
发布时间:2024-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