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国务院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企业印章直径一律为4.2厘米,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票证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我省对内资企业财务专用章统一规定为直径3.8厘米。
发布时间: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