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知识库
对噪声扰民类警情,警方规范的处置手法是怎样的?
(1)了解噪声情况,确定噪声源、开始时间、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判断噪声类别是否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其中,下情形属于公安机关管辖:①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偶发性强烈噪声的;②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③未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对可能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派员到场处置。必要时,依法保全制造噪声的器材、工具作为证据,并向受影响人和知情人进行询问取证;
(2)寻找、劝告制造噪声的当事人或责任人。对劝阻无效且不属公安机关管辖的,向报警人说明情况,告知其向环保部门反映或联系环保部门到场处理;对环保部门无法到场的,提供联系方法由其直接联系;
(3)对晨练、广场舞等产生的噪声,合理引导,以说服教育为主,避免激化矛盾;对机动车防盗噪声求助的,可查找车主到场处理,无法找到车主的,做好解释工作。
【注意事项】
(1)遇有婚丧嫁娶、公司开业、乔迁新居等噪声扰民类警情,不宜穿着制服前往,不宜公开表明身份查处,宜着便服隐蔽性表明身份以劝说为主进行劝导,一般情况下不宜当场强力制止;
(2)处罚对象不宜直接针对当事人,重点针对制造噪声的服务公司和个人;
(3)需要予以处罚的,宜待活动结束后进行。
发布时间:2019-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