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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通告指出春运和春节假期:2022年1月26日0时至1月30日24时;2022年2月5日0时至2月8日24时,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请问1月31日至2月4日期间可否通行?
您好!2021年12月24日,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22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该通告已明确2022年1月26日0时至1月30日24时和2022年2月5日0时至2月8日24时,为春运和春节假期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具体时间。1月31日至2月4日期间不属上述时间范围,仅在每日0—6时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发布时间:202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