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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取消机动车定期年检制度”是真的吗?
机动车定期年检制度的设立和调整属国家事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要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因此,在相关法律法规未作调整之前,小型汽车应定期进行检验。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的优惠政策,符合“免检”要求的小车,车主只需提交强制保险和车船税证明,无需上线检车,即可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此外,我省公安交管部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便民服务新举措,车主可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交管12123”APP等途径,在网上预约办理年检,减少现场排队等待时间。
发布时间:2019-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