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服务 > 便民提示

香港居民9月4日起可通过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回乡证

时间:2020-09-07 08:55 来源:广东出入境 [字号: ]
分享到: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消息,为解决部分在内地的香港居民因受疫情影响不便返港申请换发到期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俗称“回乡证”)的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将实施代受理回乡证换发申请的临时措施,于9月4日起实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的工作部署,疫情期间在内地居住的香港居民所持回乡证过期,本人可向就近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换发申请材料。有换证急需的申请人,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手续或直接前往办理。新证仍由香港中国旅行社制作并邮寄至申请人填写的内地收件地址。

附件下载:

 长者助手
适老化无障碍服务

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电话:020-83832980
投诉举报电话:12389

公安厅微信号

公安厅微博号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