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梅州兴南大道已进入全面施工阶段,但仍有一些驾驶员为了贪图方便逆向行驶,给该路段造成拥堵及事故安全隐患,严重影响施工进程。针对这一情况,兴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兴南大道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违反规定逆向行驶的车辆进行管控,有效规范通行秩序,确保施工安全及工程尽快完成如期通车。
兴南大道从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20日止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只许车辆从205国道国税局门口往火车站方向单向通行,站前路(S225线)进入市区的车辆绕道神光路、福兴大道行驶。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请自觉遵守交通管制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标牌指示通行,服从执勤民警和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交警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管控,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将依法予以处罚。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第90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第1款第4项规定: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0元、记3分。
(梅公宣 编辑:小宇)
附件下载:
长者助手
版权所有:广东省公安厅政务网站 主办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粤ICP备20053102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47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10402001781